项成果只能申请一类**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即只能申请发明**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我国**法规定的**类型有三类: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
实用新型**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程度的提高,**审查批准的时间也相对缩短。
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新型**通常10个月左右即可授权;发明**则需1年半左右。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拥有了产品的**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有**证书等于有效的**权
这是多数**权人的普遍认识误区。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
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会地被无效掉。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取得有效的**权。
就发明**而言,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它进行过实质审查,但谁也不能保证发明**审查部门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所以得到**证书,并不代表你的**是真正有效的**,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
只有在你的**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权,此时你的**才是真正有效的**。
先发表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笔者在**代理过程中就曾遇到过某单位的一件较具市场前景的专利申请因过早发表学术文章而不得不放弃。
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汉字。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名,应当注明英文或原文。申请人提供的附件或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在内,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要求提交一式两份文件的,其中一份为原件,另一份应采用复印件。申请文件中有图的,应当用墨水和绘图工具绘制,或者绘图软件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
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型新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