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标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受理商标注册申请369.1万件,连续15年居世界。商标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越来越受到重视。商标作为全世界消费者用于区别所有产品的标识的重要性*赘言。
商标交易之所以被推到风口浪尖,主要原因有二:
首先是商标的注册申请量逐年递增,商标申请驳回率也逐年递增,尤其是文字和字母(也可以理解为英文)商标是**资源,中国的常用汉字就只有3000字,不常用的加起来总共才8000多字,2个字的、3个字的商标**(字母商标也一样),商标注册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已经注册的就等于事先拥有了主动权。商标交易作为一种获取知识产权方式更加安全和快捷。
其次,中国每年有大量的企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各种原因关停,但作为无形资产的商标也往往因为缺乏有效的流通,造成企业资产流失,据了解中国每天有三家中国企业关停,同时又有十家企业开业,这期间的闲置知识产权盘活需求量巨大。
商标转让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既然是资产那么就可以“买卖”。以中文商标为例,因为汉字是有限的,所以注定商标也是有限的,但企业数量却在激增。如果某企业想注册的商标已被别人提前注册,那该企业就得通过商标转让这一途径来获得商标所有权。双方可以先自由协商,然后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核准后交易完成。
苹果公司6000万美元买下唯冠公司“ipad”商标。
2000年,唯冠在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次年,唯冠在中国的子公司——深圳唯冠在国内注册了“IPAD”商标。2010年1月,苹果发布iPad后,以深圳唯冠“连续3年未使用IPAD商标”为由,要求商标局撤销1090557号商标。该案在2010年4月19日受理,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苹果诉求,苹果不服提起上诉。
2012年2月29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开庭,庭审中双方言辞犀利对抗激烈,庭审结束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2012年6月,广东省高院通报,苹果愿意支付6000万美元购买IPAD商标。
商标转让和商标交易是同一个意思吗?很多人认为是的。但其实商标转让并不等同商标交易,只能说商标交易是商标转让的一个前提,就可以说商标转让是商标交易的后面环节。
商标交易包括了购买商标、购买注册商标和出售注册商标,而商标转让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是一种行政程序。商标转让还分为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一、合同转让
通过合同的形式让商标转让他人,合同上详情规定转让的商标内容、转让人与受让人相互间的等内容。一般以合同的形式转让都是有偿的。
二、继受转让
继受转让就是指继承的方式受让注册商标,有两种情况:①商标注册人为自然人,在其死亡的情况下由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②商标为企业、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在企业或组织被合并或被兼并时名下注册商标应该一并转让。三、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行政命令造成的商标转让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
继受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商标转让都不需要为转让商标支付金钱,不涉及注册商标的交易,一般情况下说的商标转让指合同转让,这也是公众将商标转让和商标交易混为一谈的原因。
1、什么是商标转让或者商标交易?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