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后,若之前曾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人可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使用该商标,这会对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对于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的商标,双方就该问题达成协议,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4.查询转让商标是否被质押
转让商标前,受让方需要弄清楚商标是否已被质押。被法院查封的商标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查封期和质押期内,未经法院和质权人同意,是不得转让的。
5.查询转让商标是否被重复转让
为了骗取高额的商标转让费,有些不法分子通过重复转让商标的手段来忽悠急于获取商标证书的受让方。因此,受让方可以去商标局网站或查询商标是否有转让流程。
3、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商标法》*四十二条*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受让方一定要向转让方确认待转让商标是否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如果有要一并拿到手才行。
4、转让双方的证明文件是否有效
1.转让双方需提供有效的资料
(1)《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方和受让方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需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或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商标未做变更或导致商标转让被驳回
《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转让方的营业执照或地址有所变更的,应尽快为转让商标办理变更手续。另外,双方盖章或签名需要与申请商标时的盖章或签名相符。
5、是否需要为商标转让做公证
虽然商标局并未要求双方为商标转让行为做公证,但小编建议还是去公证处为《商标转让声明书》做一下公证。公证有利于**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强双方的互信,避免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越来越多的企业或个人为了尽快拿到商标而选择通过商标转让来“购买”商标。但商标转让也是有风险的,特别是对受让方来说。如何风险?下面这5点你了解一下。
1、未拿到商标注册证的商标能否转让
已提交申请并拿到受理通知书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是可以申请转让的,不过,未被核准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被驳回的风险。商标转让后,风险就会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
2、转让前需了解商标的法律状态
1.查询转让商标是否为有效商标
发现心仪的商标后,受让方应先在商标局网站或(推荐)上查询该商标的法律状态,了解该商标是否存在被撤销或被注销等情况。
2.查询转让商标的剩余使用年限
《商标法》*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对于转让处于续展期或者宽展期的商标,受让方记得要在合同中增加让转让方尽快办理续展的条款。如果该商标已经过了宽展期,那商标局是不会核准商标转让行为的。
3.查询转让商标是否许可给他人使用
受让方要了解转让方在转让该商标前是否已许可给他人使用。
《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条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谓的商标转让,就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一定要在有效期内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商标的权转让给对方。
按照《商标法》商标转让*四十二条。
*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权。
一、转让方式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权转让给另一方。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当前商标拥有人通过转让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①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②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二、商标转让流程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 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 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三、商标转让途径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商标代理公司),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80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转让注册商标是委托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为办理,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通邮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
若不具备上述条件,还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转让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商标局在对商标转让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往往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做一定修改并回复。这些文件一般通过邮局邮寄,鉴于我国部分地区的邮递通道不是很畅通,加之有些申请人地址发生变动,商标局发出的文件申请人收不到的现象屡有发生,影响了转让注册的进程。
商标代理组织中的商标代理人对商标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商标业务较为精通,能比较准确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标局的意图,协助当事人对商标局发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准确的修改,使转让注册申请的审查得以顺利进行。